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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监控记录表(动火)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危险作业监控记录表单位名称工地名称监控项目监控地点监控负责人监控人员监控交底内容:动火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动火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操作证属无证作业。动火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根据现场情况配备灭火器、黄沙箱、水桶、消防带等消防器材。工字钢割除前,应用消防水带将脚手架安全网、脚手板先冲湿后,再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点下方必须挂接料斗接住火渣。氧气、乙炔管子无破损、解压表应完整无损;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不得平放、倒置;氧气、乙炔间距保持米以上,离动火点保持大于10米的安全距离。监控人员中途不得离岗、串岗,必须坚守岗位。交底人:年月日监控过程记录:监控人:年月日监控信息反馈内容:记录人:年月日处理结果:处理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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