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违约责任:⑴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进货数量和时间。⑵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货物。⑶甲方未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货款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货源而影响工期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有货款结清,并按货款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不可抗拒力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4天内提供证明,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纠纷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妥时,可提交乙方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依法向乙方所在地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起诉。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争议和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所承担和履行合同规定过程中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2、供需双方均为独立的核算法人或自然人,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乙方:安徽鹏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蚌埠市工商银行烟墩孜支行帐号:帐号:1303007409300074489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1055287772013年8月5日订立2013年8月5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