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4、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5、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五、事故处理(一)报告程序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林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门。(二)时间要求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林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三)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雁江区回龙乡初级中学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