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组成部分相对特殊,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是以委托合同为依据,其中明确约束性条款、检测机构资质、仪器装备以及质量控制措施等,以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排污企业自测,是指对具有监督执法效力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化分析,充分做好数据认定工作,并以此作为环境社会化过程中监测机构的基本要求。其中环境监测数据主要包含环境信息公开数据、排污交易数据以及环境评估验收数据等内容。三是建立科学且规范的环境监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环境监测社会化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也就是说,环境社会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要受到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以及排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还应当积极参与到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督中,真正做到自觉诚信开展环境监测服务,切实保证环境监测服务质量满足政府环境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以推进环境社会化的顺利实现。在制定环境监测行业自律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并推行行业内等级评定、行业监理以及监督维权等机制,促进环境监测社会化在推行过程中能够实现相互监督和有效制约,从而为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中社会监测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可靠的基础。4结束语环境监测社会化是指打破传统模式下政府机构的环境监测方式,将政府指数环境监测机构之外的环境监测机构引入到环境监测具体工作中,为社会提供科学可靠的环境监测服务,从而推进环境监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环境监测社会化的顺利推进,能够为环境监测预警体制改革的深入提供可靠的基础,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监测工作中,提高环境监测的有效性,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李娟浅谈环境监测社会化的质量监管新思路[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4(4):9-11[2]翟斌浅谈对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6):123-123[3]黄勇刚浅谈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J]・《自然科学:全文版L2016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