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工程间距系统控制.5.3.3.2基本控制矿体总的分布范围,矿体出露地表的边界应有工程控制,矿体延深要有系统工程控制。矿体的连续性基本确定。5.3.3.3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可根据投资者要求确定。5.3.4勘探阶段5.3.4.1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在详查控制的基础上加密控制。矿体的连续性已经确定。5.3.4.2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一般分布在矿床浅部的首采区,其底边界应控制在大致相同的标高上。5.3.4.3对适于地下开采的矿床,应控制矿体沿走向和倾向的边界;对适用于露天开采的矿床,要控制矿体四周边界和露天采场的矿体底部边界。5.3.4.4隐伏矿体,应注意控制顶部边界,对首采地段的顶部边界和主矿体上盘具有开采价值的小矿体可适当增加工程控制。5.3.4.5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应保证矿山首期建设设计返本付息的要求。亦可结合投资者的要求确定。6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6.1地形测量和工程测量应采用全国通用的坐标系统和最新的国家高程基准点,对于边远地区和周围没有可供联测的全国坐标系统基准点时,可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但必须详细说明所用定位仪器的型号、定位时间、程序、精度。测量的精度要求应执行DZ/T009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测绘成果应经业务部门验收。6.2地质填图6.2.1预查阶段对发现有矿体和有找矿潜力的远景区,可进行(1∶10000)~(1∶50000)的路线地质踏勘。6.2.2普查阶段对控制矿体的地段编制(1∶2000)~(1∶10000)矿区地形地质图或简图。6.2.3详查、勘探阶段,一般应测制1:2000矿床地形地质图;矿床规模小、形态复杂的(第Ⅲ勘查类型)应测制1∶1000地形地质图;若矿体分散或矿床分布范围较大的矿区,可增测(1∶5000)~(1∶10000)地形地质图。6.2.4普查、详查、勘探阶段勘探线剖面图应实测,比例尺一般(1∶50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