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行政村宣传栏,通过举办活动,悬挂横幅,竖立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知晓率。(二)加强媒体宣传。县电台、电视台、报社、芜湖县政务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要继续做好创森专题、专栏和专版,加大创森宣传报道力度,适时开展我县创森工作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创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创森成员单位要统筹本单位的整体宣传工作,及时向县创森办提供动态信息,展示创森成绩。(三)加强社会宣传。县创森办和各镇利用会议、培训班、各类集会等向广大市民散发“芜湖县创建森林城市明白纸”,并发放“芜湖县创建森林城市问卷调查表”,要求市民填写和熟记,以备省级验收时调查。创森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创森工作重点,主动设计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扩大创森工作影响,提高全体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五、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创森成员单位要把现阶段创森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部署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切实做到创森宣传全方位无死角,确保创森宣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精心策划部署。各镇、各创森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紧密围绕创森工作重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社会宣传手段,精心组织实施创森宣传工作。(三)强化督促检查。创森迎检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创森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抓好创森宣传工作的落实。县创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创森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度创森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四)请各镇、各创森成员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创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户外宣传营造氛围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等)报县创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