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格尊严、违法违规收费,以及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或有毒有害或者应当由成人参加的活动等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和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强化责任,踏实履职尽责。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者、工作者,人人都须认真解读教育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善把鸡毛当令箭,建立完善制订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依照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岗位安全职责指南》,建立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将学校安全任务职责分解到岗、到人,明晰岗位所在,职责所系,共担责任,责任分担;并认真落实实施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与管理的岗位工作中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职责落实落地,履行到位,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管督导无盲区真空与盲区;同时通过纸写笔载,做到雁过留声,事过留痕。有效妥善应对校园危机。学校应及时有效妥善处理突发偶发校园安全事件(故)。依照《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等教育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修订)完善各类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当校园发生涉及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教育教学活动与课间活动安全危机时,立即启动危机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救治,控制危机事态扩大,将危机伤害减轻到最低程度;同时了解事实情,并按照危机事件类别、等级、严重性与属性,秉持速度、精度、广度和深度按规定程序在第一时间及时汇报请示,速讲速报危机事实,慎讲原因,忌妄下定论;及时正确应对媒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引导,统一声音,正面宣传交流沟通,激发正能量,不破底线,勿让负面消息挑战道德底线与心理容忍极限,关注网络舆情,避免负面舆论与冲击眼球的图片在网上传播;及时收集保留证据,并依据《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依法依规做好危机(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校园稳定。依法治校,校园安全是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生命线!校园安全无终点!校园安全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