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发电厂采用煤矿挖出的原煤时,内部结算价格如何确定?会对责任业绩计量与控制产生什么影响? 答:企业内部结算价格是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计盈亏”的价值尺度,也是进行合理分配的经济杠杆。因此,建立和完善内部结算价格系统,对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配件等物资和劳务制定合理的内部交换价格,对于实行成本控制,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内部结算价格的制定首先强调公允性,尽可能反映产品或劳务的实际消耗水平,使买卖双方均感到公平合理;其次考虑目标一致性: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应能保证整体预算目标最大化实现,使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协调一致,再次在自主性,适当的分权、授权,可激发各预算执行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因此应尽可能由当事人各方自主确定内部结算价格;最后,站在整个价值链的基础上,作为集团企业,要充分考虑到集团企业的产业链的重要程度,酌情调整。 内部结算价格可以从以成本为依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协商平衡为依据三方面出发,来制定,各有倚重。内部结算价格制定包括历史类比定价法、横向类比定价法、计划成本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成本定价法、协商成本定价法、倒推成本定价法。 以成本为依据和以市场为依据的内部结算价格各有利弊。以成本为依据的内部结算价格,基础资料易获得,且较稳定。以市价为依据的内部结算价格获取资料需付出较大代价,且市价波动性大。在不同的内部环境条件下,两类价格均有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主体的职能失调,相对而言,市价更具挑战性,更能刺激双方的市场竞争意识。内部结算价格的制定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计量与控制产生直接的利益关系影响,该大型煤矿集团有采煤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坑口发电厂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上一环节的收入就是下一个环节的成本;由此直接影响各自的业绩完成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内部结算价格制定方法的选择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