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4、负责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5、负责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四、危险废物操作岗位职责1、要了解危险废物的潜在危险性,做好劳动防护工作。2、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设施维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遵守危险废物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3、在制定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遵守相应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措施内容,落实好相应的安全措施。4、积极参加学习危险废物知识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5、要对危险废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6、对危险废物的安全措施要经常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标志标准,加强标识牌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安全环保部应根据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第二条安全环保部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悬挂标识标志。第三条标识牌应设置在醒目和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现场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设置的位置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处置场所以及管道等转移设施易泄漏关键位置等等。第四条标识牌未经安全环保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第五条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标识牌进行整修和更换。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负责标识牌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