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说明工作做法,或写出群众反映。三是提出意见。写出基本看法、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报告要用事实说话,以叙述为主,叙议结合。4、结尾。一般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等习惯用语,有的不写。如有附件,与请示相同。5、最后写发文机关(或个人),盖章,写发文时间。(三)通知(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事项和人事任免)。根据作用可分为五种:发布性通知、批转性通知、事项性通知、会议通知和任免通知。1、标题。比较灵活,甚至只有“通知”这一部分。但批转性通知的标题按照“准确、简要”的规定,省略文种,即:“批转(或转发)+(始发机关)原文标题”。2、主送机关。直接下级。3、正文。对于发布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的正文:“主体(发布或转发的文件)+批语”。如:“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于事项性通知:原由+事项+结语(特此通知)对于会议通知:要写明名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报道时间和地点、需带材料、着装、会议注意事项等。对于任免通知:一般格式是固定的。4、附件。根据情况而定。5、发文机关及发文时间。标题中有发文机关并且标题下有发文时间的可以不署。如果没有时间,时间必须用汉字小写数字。(四)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具有规范性和约束力。1、分类。从内容上看,决定大致有四类:一是指示性、指导性决定;二是规定性、规范性决定;三是原则性、法规性决定;四是知照性决定。从形式上看,决定大约有四种:即条文式、列小标题式、部分式、篇段合一式。2、格式。决定的基本格式包括开头、正文两部分。决定开头部分写明做出决定单位的名称和决定的内容(即:标题。有些决定写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决定的正文部分通常先论述做出决定的原因及决定的目的、意义,以明确认识、统一思想;接着一一叙述决定的具体内容;最后说明决定的要求以及希望、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