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悬挂完毕,电子显示屏应于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出相关内容或口号。印刷品、展板等内容要力求新颖,贴近工作。Р (三)活动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形成音像资料,留档备查,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方案、总结及相关音像资料于6月5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姜xx,联系电话:xx,邮箱:xxР六、活动要求Р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路政宣传月”工作作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管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协调有关科室,提前准备,及早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创新,确保活动顺利开展。Р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要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与路政管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特点和优势,创新宣传模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要打破常规,突出自己的特色,“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要有亮点、行动开展要有实效。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公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Р (三)加强培训,展示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培训和教育,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执法人员遵守文明执法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树立良好的公路路政执法形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将执法工作与服务群众出行紧密结合,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条件。Р (四)强化监督,总结提高。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建立路政管理长效宣传机制。活动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