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墙、装模、钢筋制作、混泥土浇筑、楼梯、围墙、前后外墙装饰、隔热层建设施工、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二、建设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三、承包价1、三楼后间部分按照点工计算工价:每全天160元2、四层加层部分房屋按照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四、付款方式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后间部分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价的80%工钱。乙方完成四层加层部分主体后支付总工价的80%工钱。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五、权利和义务(一)义务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二)权利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六、安全约定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炎陵县人民法院起诉。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