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含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文件,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2、乙方承诺使用合法的、正版的开发工具。3、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来自:合作开发软件项目协议)归属,由甲方享有。5、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如乙方擅自改进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违约金。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履行合同,以使本合同标的失去市场价值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违约金。3、乙方如未按开发研究计划按时阶段完成软件开发时,甲方有权按1000元/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超过五日的甲方享受合同解除的权利,违约金仍按约定执行。4、乙方在开发软件过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违约金。5、乙方违反合同保密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软件开发总费用20%的违约金。6、乙方如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软件并且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