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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体会和感悟与青年大学习团员青年应知应会合集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4、保留团籍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1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有以下形式:(1)团课的形式;(2)团的民主生活会的形式;(3)学习讨论的形式;(4)主题演讲或报告会的形式;(5)参观访问的形式;(6)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的形式.16、团员的权利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17、团的经费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18、超龄离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19、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团。团员自行退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20、“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创建标准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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