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Р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医疗活动。一定要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Р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XX年,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XX年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Р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Р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Р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