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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程 序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教育和考察。Р考察:主要是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每半年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谈话。Р(三)、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也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由预备党员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提出,以便党组织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Р(四)、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应按时按时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要按期转正,不具备条件的可延长预备期一次预备期,时间不少于半年,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时,Р实到会党员的人数应超过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本人必须参加,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Р(五)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党委接到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和总支部审查意见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审批。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票决。参加票决的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同意票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党委会结束后,要及时把决议填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Р(六)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及时上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其所在基层党委保存。(经请示省委组织员办,对于党员档案丢失的一律不予补发,由党员所在党委和支部进行调查了解,并出具证明材料,装入本人档案。Р Р注: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及时上交档案主管部门存入本人档案。Р以上所讲的内容就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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