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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各项制度全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确保“扫黑除恶”信息的共享、畅通,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特制定“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机制:一、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二、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防管控意见和建议。五、准时参加由县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会议。六、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通过适时召开案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偏不倚的通报案(事)件真相,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八、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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