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Р 6.乙方根据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Р 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建议。Р 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Р 第三条服务期限Р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Р 第四条服务费用Р 基本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200元。特殊服务费另行商定。Р 第五条双方责任Р 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Р 2.甲方接受约见时要准时、文明礼貌。及时反馈意见。联络方式改变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婚姻圆满、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撤档手续,征婚资料退还甲方。合同终止。Р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甲方征婚信息资料”。Р 4.乙方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否则其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双倍返还给甲方。Р 5.乙方提供的信息,会员自述部分的内容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与会员在交往中不要发生经济往来,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Р 6.乙方必须认真细致的做好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Р 第六条违约处理Р 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违约,应按照协议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的,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按司法程序解决。Р 第七条其它约定Р 1.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才能生效。Р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Р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Р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