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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伙作案可以壮胆的特点,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都不太成熟,缺乏作案经验,对犯罪心理压力大,故经常纠集他人共同作案,以求人多取胜或相互壮胆而突发作案。Р?(四) 犯罪动机具有偶发性。未成年人辩别是非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和意气用事,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信息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某种偶然时间的诱发和偶然情景的刺激下容易产生犯罪的念头。Р?(五)绝大多数存在家庭教育缺陷。经我们统计,未成年人犯罪的,有超过80%属于单亲家庭、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父母有违法犯罪前科。属于家庭教育缺失或家庭教育错误。Р 针对上述特点,我们要求办案单位从关注特殊家庭、特殊人员入手,结合未成年人的交友、消费及反常表现,搞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预防、预警、控制工作。我们在办理案件中,不仅逐一查清其犯罪事实,核准证据。而且还摸清其走向犯罪的轨迹,从而使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的犯罪原因,有比较全面地掌握,进一步增强维权,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我们在审核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决把维权、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贯穿始终,切实注重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的特殊性及其自身改造的可塑性,从而坚定对其惩罚种类的有效性;对失足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在工作中,遵照修订后《刑法》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性刑罚思想和教育挽救方针,严把案件审核关,正确处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严格审核,慎重处理。  Р多年来,XX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空白点,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我们一定要加倍努力,向优秀单位学习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开创青少年维权工作新途径,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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