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应要求其到学校卫生室休息;由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作初步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监护人,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学校老师护送去医院.学生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医院进行医治,并采取相应的防措施.如学生情况危急,老师,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立即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急诊室或马上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诊治.Р(3)学生或教职工如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报告学校,退热后继续观察两天,确认无反复,并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可返校.Р(4)密切跟踪或登记师生病假或患病情况,以便必要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相关资料.Р(5)如怀疑发生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应经常开窗,确保室内空气流通.Р(6)如怀疑发生肠道传染病,应将剩余的食物及呕吐物封存,留作调查用.Р2.学校内发生传染病确诊病例时的处理措施Р(1)劝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暂时不要上学,上班,并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和在家休息,同时,要求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或就诊.Р(2)避免患病学生或教职工与其他人进行密切接触.Р(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曾经去过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过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迅速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Р(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病人后要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防治的信息;同时加强对教职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维护校园稳定.Р(5)学校应提醒学生留意自己及同学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通知老师或请同学转告老师.Р(6)通知学生家长,并清楚说明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的病症,要求学生家长留意其子女的身体状况,如有异常,不宜上课,必须及时就诊.Р(7)疫情发生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