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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普通本科结业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海南大学普通本科结业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姓名学号年级、专业重修、重考时间重修、重考课程情况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称学分相关事项本人已了解以下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1、《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的相关内容:本科教育基本学制年限为4年,弹性学制年限为3-6年;5年制本科基本学制年限为5年,弹性学制年限为4-7年。结业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可向学校申请不及格课程重考或重修一次。2、《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结业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由学校安排一次重考,或申请跟其它班级一起重考,考试成绩合格,可换发毕业证书;重考仍不及格,按结业处理。本人承诺:本人申请属实,如使用虚假资料或欺骗手段获得修课或考试机会,一经查实,相关课程考试成绩无效。签名:年月日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意见经审查,该生于年月入学,年月结业,从入学至今该生的申请时限符合/不符合学校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定;该生在结业时,所申请重修/重考的上述课程有/没有取得学分,且从结业至提出本次重修/考试申请时,该生有/没有参加过上述课程的重修/重考;该生结业后已经参加过重修、重考的课程中有/没有不及格的课程。本次相关课程的重修/重考申请符合/不符合学校结业生申请重修、重考的相关规定,同意/不同意该生重考申请。学院教学秘书签名:年月日所在学院意见经审核,该生的申请时限符合/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最长时限,申请资格符合/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相关课程的考试/修课次数符合/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考试/修课次数,同意/不同意该生申请。学院领导签名(公章):年月日课程所在学院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教务处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备注:该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同意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交课程所在学院,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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