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Р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观摩、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Р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Р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Р二、值班制度Р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Р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Р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Р4、按要求按时做好导闸操作;Р5、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Р三、违纪处理制度Р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Р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Р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Р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Р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Р四、解聘辞退Р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Р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Р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Р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Р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Р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Р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Р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Р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Р9、工作时间酗酒者;Р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Р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Р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