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辆。РN2类Р—Р3500<G≤12000Р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РN3类Р—РG>12000Р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РO类Р挂车(包括半挂车)РO1类Р—РG≤750Р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РO2类Р—Р750<G≤3500Р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РO3类Р—Р3500<G≤10000Р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РO4类Р—РG>10000Р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Р注1:座位数是指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座位。Р注2:GB/T15089—2001的分类还包括G类,即满足一定要求的M类、N类越野车。Р2.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Р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见3-2Р表3-2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Р类型Р排量Р(mL)Р最高设计车速Р(km/h)Р说明РL1类Р≤50Р≤50Р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的两轮车辆。РL2类Р≤50Р≤50Р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具有任何车辆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РL3类Р>50Р>50Р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两轮车辆。РL4类Р>50Р>50Р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РL5类Р>50Р>50Р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