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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办理入容器作业证后方准进入。若置换不合格而又必须进入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器具,不准穿戴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设备。Р(4)进入设备作业要指派专人现场监护,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安装通风设施进行通风。进入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拴好延长绳索,交给设备外的监护人员,并事先规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不准离开岗位。必要时通知安全员人员到场监护。Р(5)进入带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办理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票,并在电源回路上挂牌标识:“正在检修,严禁合闸”。Р(6)进入设备作业时佩戴符合防爆等级、保护罩完好的手提式安全灯或设置低压安全灯,其电压不得高于36伏,在潮湿场所、金属设备和管道内,其电压不得高于12伏。Р(7)进入设备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按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电动工具的外壳要接地可靠,电源电缆绝缘良好,配电回路设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者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Р(8)在设备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设备内通风换气良好。使用气焊工具时,设备内不准排放乙炔和氧气,使用完毕或中间休息时必须把气焊工具带出设备,防止气焊工具漏气。Р(9)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应轮班交替作业,每班最长不准超过一小时。Р(10)进入容器内焊接作业时,禁止两人同时工作并设专人监护。Р5)动火作业Р(1)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检修施工动火证,必须明确动火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落实安全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设备、管道动火必须经置换、分析合格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Р(2)动火现场要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大的动火作业应增加消防措施和人员监护。动火监护人不得在动火作业中离开现场,要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遇有火灾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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