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考虑到“监测项目负责人”在甲工地为“项目负责人”,在乙工地可能为监测员,因此,在监测人员登记中有“职务”一项选择(如下图)对于所有可能作为“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监测人员,职务均应选为Р“监测人员”,否则在项目登记中无法选择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Р3.监测设备登记Р 监测设备登记参照“监测人员登记”。Р(二)行为管理Р行为管理下面设置实时在线查询、设备超期查询及设备超期预警三个版块。Р1.实时在线查询Р 该版块主要在于查询监测单位是否正在进行基坑监测工作。Р2.设备超期查询Р根据各单位的设备登记,统计各监测仪器是否超过检定有效期,并对于超期的设备予以统计。Р3.设备超期预警Р根据各单位的设备登记,若监测仪器即将超过检定有效期,系统对于该部分仪器予以统计,提醒监测单位对该仪器及时送检。Р四、监测管理Р监测管理主要使用用户为“基坑监测”实施主体-各监测单位。主要包含:工程项目登记、巡检记录登记、简报信息登记、原始数据查询、监测情况查询六个版块。Р页面上对于已实施监测或拟进行监测的基坑工程予以列表呈现。Р(一)工程项目登记Р页面显示正在进行监测或拟将进行监测的工程信息。页面最右侧一列为基坑工程的信息录入栏,包含工程编辑、方案编辑、项目编辑及查看详情四个版块。Р状态栏中包含:修改中和已递交两种状态。“修改中”表明该基坑工程资料尚未完成或基坑资料正在变更中;“递交”表明该基坑已完成参数设定,可以正式进行监测工作。Р资料“递交”后,若有部分资料变更,则可点击相关项“变更”资料,但本次变更的行为及内容将作为“日志”保存。Р1.工程编辑Р系统版面如下图,根据系统设置项目填写基坑信息Р(1)标注位置Р工程地址填写后需在地图上标示基坑工程位置。首先用手型工具在地图上找到基坑所在位置,点击“开启标注”,点击地图上工程位置下放标示,然后点击“确定标注”,则基坑地理位置标注完成。Р(2)工程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