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资格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盖本单位公章并送回政府采购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后,采购人代表到政府采购部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后,应当把合同送回政府采购部备案。Р9.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Р10.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Р11.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Р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Р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Р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Р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Р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Р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Р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Р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Р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Р9.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Р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Р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Р第六条有关费用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次招标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Р第七条违约责任Р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Р第八条、其他Р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Р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