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喻户晓,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让每户农民都明白,村庄规划的内容让每户农民都清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负责对乡镇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乡镇负责对村干部、村委会相关人员、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和乡土技术人才进行培训,要培训到乡镇所有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技术人员。Р(三)整合技术力量。要整合建设、国土、扶贫办、新农办、农业、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力量,包点到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的骨干作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队伍,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对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Р。各挂钩帮扶部门(单位)要深入到挂钩帮扶村积极支持村庄规划。Р(四)落实规划经费。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10至2012年,省政府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76.4万元。州政府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76.4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每个村1000元的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176.4万元,共计529.2万元。该经费专项用于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补助,为确保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要做好协调、统筹,为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抓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筹。各乡(镇)筹集规划编制资金不得向村委会或农民个人摊派,合理使用财政资金。Р(五)严格审批程序,强化成果使用。要坚持编制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规划成果使用。行政村总体规划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然村建设规划要经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