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部分合同价款的90%;待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Р开始施工后支付30%;该项价款的65%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已完成的形象进度的比例支付,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Р新增或变更项目工程费用的支付方式Р经造价工程师审核报业主审定后,随进度支付比例支付。Р甲询乙供材料管理配合服务费Р随完成甲询乙供材料项目的进度比例按分部分项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款相同比例支付,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Р甲询乙供材料Р本工程部分材料将由询价人进行集中采购或采用集采成果战略价,具体详见询价文件。Р对于由询价人集中采购的材料,将由专业分包人自主报价采保费,原则上不超过材料费的8%。Р变更价款的调整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Р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换算: Р只是主要材料发生变更时,主要材料价的确定方式按清单外变更项目计价方式中主材价格确定方式及优先次序进行确定价格,且只调整该材料价差及其税金,其它单价组成部分均不予调整;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个别工作内容增加或调整的,按原单价分析表套取新工作内容,只在类似综合单价基础上调整该新工作内容价差及其税金,原管理费、利润保持不变。Р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以按上述换算方法得出的最低换算结果作为最终综合单价。Р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清单外项目计价说明所列计价办法、计价程序计算变更价款(详见附件一)。Р以上变更和调整所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款 10%后,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合同价款。Р邀请报价单位Р本工程拟邀请3家具有承接精装修工程壹级资质及设计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参加报价。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资格条件: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