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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做好检验登记工作,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验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者超过国家标准或正常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验结果必须要有专人保管。检验科应建立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结果反馈机制。发现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结果要进行登记,派专人分送至开具化验单的科室或医生,并让其签收。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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