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Р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Р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乙方休息和休假时间报甲方批准后执行。Р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Р第七条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证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Р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1000元工资:Р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Р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Р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Р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的; Р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Р6.瞒报、少报、不报货运次数和货运距离或私自卸油行为的,不按时、不按规定填写车记录及运输登记表的; Р7.工作期间不得带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Р第九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Р1.不带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Р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Р第十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Р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行定夺。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Р 甲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签名按手印) Р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