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申请表Р录取学校(盖章): 年月日Р学生姓名Р身份证号Р性别Р全国统一学籍号Р户口所在地址Р户口派出所Р家庭实际住址Р监护人姓名Р联系方式Р监护人与Р被监护人关系Р毕业小学Р申请就读民办初中学校原因Р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Р注:1.本表由民办初中学校组织自愿选择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并被录取的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填写;Р2.“申请就读民办初中学校原因”栏内“监护人签字”栏必须由民办初中学校确认实际签字人为学生法定监护人后,方可允许其签字。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代签;Р3.民办初中学校必须认真、慎重组织已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填写本表。表内各项内容必须与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如有误填误报,民办初中学校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Р4.本表一式三份,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