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20—20学年第学期)姓名性别学号所在系年级专业课程所在系(部)缓考课程名称缓考课程序号申请缓考理由申请人:年月日学生所在系审查意见辅导员:年月日系主任:(公章)年月日说明:1.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当在该课程考核前3天提出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在系审查同意后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2、3周与补考同时进行。2.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却不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视为缺考。学生缺考或者缓考不合格的,可以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应当申请重修或者重考该课程。3.学生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课程考核的,视为旷考,该课程考核成绩按“0”分记载。学生旷考,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应当申请重修或者重考。4.本表审批程序完结后,由所在系存档并将复印件分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课程所在系(部)。5.空表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