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时,丙方应承担合同中乙方的全部责任。Р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壹份用于甲方在办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机构提交备案,壹份由乙方提交市预拌混凝土专委会备案,壹份交丙方(建设单位)存档。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担保单位或担保人签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Р电话: 电话: 电话: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电话: 电话: 电话:Р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Р说明:Р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咨询。Р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项逐一填写清楚。Р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Р四、本合同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Р五、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提前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非法人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Р六、有关问题的解释:Р1、工程名称是指订货人将预拌混凝土使用于某在建工程的名字。Р2、工程地点是指预拌混凝土交货地点。Р3浇筑计划是指订货人根据合同约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供有关实施预拌混凝土浇筑的具体供货起止时间、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供货数量、混凝土技术要求、参与交接验收的人员、注意事项等详尽的实施方案。Р七、本合同条款由菏泽市建设科技协会预拌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