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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18)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Р Р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Р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Р 十、查对制度 Р (一)定义 Р 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Р (二)基本要求 Р 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Р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Р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Р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Р (一)定义 Р 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Р Р (二)基本要求 Р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Р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Р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Р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Р (一)定义 Р 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Р (二)基本要求 Р 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Р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Р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Р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Р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Р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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