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Р3.8.3.3安全检查Р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内容或不全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Р3.8.3.4安全防范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未建立消防档案的Р3.8.3.5消防器材Р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Р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Р4.0.1加油、加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Р4.1加油操作规程Р4.1.1加油员引导车辆在加油岛停靠、熄火,要求无关人员离开车辆,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油枪,不得折扭强拉油枪软管,油管不得被车轮碾压,油枪牢固插入油箱口内,做到油品不冒、不漏。Р4.1.2工作时应着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穿钉子鞋。Р4.1.3加油设备发生故障或产生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处置。Р4.1.4油枪复位,指挥加油车辆离开加油岛。Р4.1.5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力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Р五.消防档案Р5.0.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Р5.0.2消防档案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档案填写应详实、准确、清晰、工整,并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不得任意漏填、划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梅州市东升油业编辑发布Р201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