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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格证、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证;餐饮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其他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所有教职员工均需有健康证和心理测查合格报告);劳动聘用合同;聘任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教师和保育员数量按每班不低于两教一保配备)8.幼儿园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教师聘用及管理、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财务管理、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9.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等);10.教学仪器设备、玩教具和图书资料清单;11.办学场地材料:办学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场地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还需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含户外活动场地,经过公证或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学校场地及功能室设置图纸;(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3年以上租期,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有户外活动场地)12.校园安全材料:教育用房安全鉴定、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食药监局出具的学校食堂检查合格证明材料;13.由具合法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办学启动资金验资报告(20万元以上);14.联合出资举办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协调解决方式等);15.办学设立审批表;16.承诺书。★备注:(1)学校决策机构情况一览表、学校办学章程、教职工花名册、个人简历、通用劳动合同、办学设立审批表、承诺书可在江岸教育信息网办教育栏目下载模版或样表;(2)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证件原件现场送审后退回,复印件拟留。工作流程以上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后受理→审查(资料审核通过后,审批小组进行实地评审)→批准申报单位个人信息单位(个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地址:江岸区发展大道79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监督电话:82905879邮政编码:430010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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