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如入党积极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必须明确标明)。Р……Р 二、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Р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共5天)Р公示期间,党支部监督举报电话:×××××××;Р 联系人:××× ×××Р 三、公示要求Р 为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采取面谈、电话、书信等形式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以电话或书信形式进行反映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Р××党支部Р(盖章)Р ××××年×月×日Р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的说明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北戴河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发展党员“两公”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党支部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发现反映影响该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问题,确定该同志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支委会讨论通过之日,即××××年×月×日。Р特此说明。Р××党支部Р(盖章)Р××××年×月×日Р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Р填报党支部(章): 年月日Р序Р号Р姓名Р性Р别Р民族Р出生年月Р文化Р程度Р单位及职务Р提出申请Р时间Р确定入党积Р极分子时间Р是否支部Р成员亲属Р注:1、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加盖党支部公章,逐级上报党总支、党(工)委备案。Р2、各直属党(工)委于当年12月份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Р3、上述人员中为支部成员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请在“是否支部成员亲属”注明,同时附主要事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