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墙防护(长度 m,方量 m3)Р②护坡(长度 m,方量 m3)Р③排水系统(长度 m,方量 m3)Р④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防护(面积 m2,方量 m3)Р⑤土地整治(面积 m2)Р⑥其他Р植物措施Р①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面积 m2,株数株)Р②其他Р临时措施Р①临时排水沟(长度 m,方量 m3),沉沙池(设计尺寸 m,个数个),水流经沉沙池后排入天然沟道( )或市政管网( )(用√表示)Р②临时拦挡(长度 m,方量 m3),临时苫盖(面积 m2)Р③建设区域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减少对周边道路影响;Р④其他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Р核定事项Р①选址、选线、取土(石)是否涉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Р②选址、选线是否避开国家和省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和自然保护区等。Р③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Р水土保持补偿费元。(大写: )Р核定意见Р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Р经办人意见Р Р 签名:Р接收日期: 年月日Р负责人意见Р Р Р 签名:Р登记日期(盖章):Р 年月日Р监督检查记录Р年月日Р填表说明Р1.本表适用于: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0.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Р2.本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自行填报。Р3.本表可添加附件表述。Р4.“对告知事项承诺意见”一栏,若无异议,填写“按上述要求执行”。Р5.登记编号、核定事项栏及其以下的栏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Р6.建设地点应明确至最小行政区划单位。Р7.本表一式2份,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登记后,1份留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1份反馈建设单位(或个人)作为实施依据。Р8.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填报本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登记意见栏中明示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