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对象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需提供:①任职文件(是否为企业法人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家族企业非股东,应出具与法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②出资证明。如没有出资证明,应出具工商部门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最好加盖工商公章)(单位或个人);Р4、考察对象为工人的需提供:①任职文件或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Р5、考察对象为农民的需提供:①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②户口簿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③乡镇党委组织出具其是否为企业负责人的证明。(镇党委)Р6、考察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提供:①任职文件或职务聘任(任命)表Р;②专业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④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关于人选有何行政级别的说明(人选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企业出具在企业中担任何种职务、是否为企业法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单位和个人);Р7、考察对象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需提供:①任职文件或劳动合同,中介组织或社会组织聘任证书。(单位或个人)Р8、考察对象为宗教界人士的需提供省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证。(单位或个人)Р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由本人签字确认,加盖推荐地区或单位公章。Р六、身份证复印件。(个人)Р七、考察对象廉洁情况鉴定材料。(所在单位或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党组织)Р八、考察对象个人征信报告。(个人)Р九、《海城市级政协委员推荐提名人选登记表》。(考察组根据下发的《考察对象人选推荐表》与考察对象进行逐项核实,并将修改后(要求加入现实表现内容)且经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的《建议人选登记表》收齐,统一上报)(考察组)Р十、考察材料。(重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1000字左右);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征求意见票数情况;对其身份的认定意见;对是否可以提名为海城市政协委员推荐提名人选提出结论性意见。考察材料有考察组组长和成员签字)。(考察组)Р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