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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实整改计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特别是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重大隐患的,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Р(三)执法检查(9月1日至10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质(安)监站要按照上述攻坚治理重点和措施,对在建工程自查自纠情况、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实体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整改到位。Р(四)总结分析。各有关单位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 15 日前上报市建设局。Р五、工作要求Р(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动员部署。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制定方案计划,明确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按照此次整治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Р(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施工一线,带队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专人负责跟踪整改。Р(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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