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Р(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Р(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Р(五)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Р(六)校园欺凌行为;Р(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Р(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Р(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Р(十)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Р(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Р 六.主要措施Р(一)强化政治攻势。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师生报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Р(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微信、翼校通、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Р(三)全面收集线索。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Р 七.工作要求Р(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Р(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专项斗争期间,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Р(三)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相应的处理。Р Р 宜黄县二都中心小学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