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甲方验收人员清点时当场予以扣除,甲方逾期验收,则乙方不承担上述破损。 Р第五条 对材料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Р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一方面应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 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Р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规定。 Р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Р第六条 货款支付Р 支付方式: 待材料进场验收无误后付清全部货款Р第七条 违约责任 Р甲方责任: Р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货(或拒收)部分货款总值 15 %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退货的运输费用及运输损耗。 Р甲方逾期付款的,支付所欠货款 2 %的违约金,甲方款项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Р乙方责任:Р乙方不能交货的,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1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1 %的违约金。 Р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Р第八条 争议解决 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第九条 其他事项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自动终止;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Р甲方:开户银行: 基本账号:税号: 公司地址:卓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Р日期: 年月日Р乙方(盖章):Р开户银行: 基本账号:Р税号:Р公司地址: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Р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