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通讯地址邮编聘用毕业生的起始时间年月试用期限(若无试用期则填“无”或不填)()个月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毕业生情况姓名专业个人联系电话家庭固定电话家庭地址QQ号电子信箱本人签名毕业学校情况学校名称学校收集核实本登记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备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说明:1.此表为毕业生已就业,但用人单位尚未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所使用的就业登记表;2.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可为简称)一致,否则为无效证明;3.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4.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5.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6.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