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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报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立面图应表示的内容Р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Р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Р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Р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Р3剖面图应表示的内容Р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Р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女儿墙)的总高度;Р3)?若遇有高度控制吋,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Р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Р4表现图(透视图或鸟瞰图)Р方案设计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外立面表现图或建筑造型的透视图或鸟瞰图。Р2.3.3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时提供)Р1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Р2工艺系统图。Р3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Р条文说明Р1总则Р1.0.2 “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是指单层的机械冷加工类车间或多层的轻型通用工业厂房。Р1.0.3民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初步设计文件用于审批Р(包括政府和/或建设方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 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 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Р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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