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与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Р(三)全面实施黑恶犯罪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防范处置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得益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我们的传统优势。扫黑除恶同样需要各级党委Р”守土有责”,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增强震慑威力。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Р(四)积极探索建立黑恶犯罪防控长效机制。受国内国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跃、多发的基本态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为确保政治大局稳定、基层政权稳固、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认真总结扫黑除恶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黑恶犯罪防控长效机制,将防范、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有力打击整治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发展一般都会经历一个从小到大、由“恶”到“黑”的渐进过程,因此,“打早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