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Р一、项目内容Р项目内容:周至县境内部分中小学文化墙面的绘画制作Р施工地点:周至县境内Р二、甲、乙双方责任Р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正常用电、用水。Р2、乙方负责产品的生产、运输、工人的施工管理、生活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Р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Р1、合同价款:(包工包料)单价75元/ m2Р 2、面积结算以实计绘画墙面,现场测量尺寸为准。Р 3、绘制人员至施工现场,所有学校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七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支付95%工程款(七天内支付工程款),剩余5%项目款为质保金,18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剩余5%质保金付清。Р四、工期Р1、工期:2017年3月 3 日至2017年 4 月3日。Р2、如现场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Р五、质量:Р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提供或认可的图纸进行生产与施工,材料标准参照国家相关的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行业工艺标准。Р2、绘制墙体完工后18个月内,如颜料出现脱落或起裂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修补绘制。(备注:墙体由于自身质量或环境等问题引起的变色或脱落,起裂等情况乙方均不负责)Р3、乙方施工结束后,与设计效果图达到80%至90%以上的相似度,视为工程合格,如效果达不到甲方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前期工程预付款,并赔偿合同的总价款10%违约金。Р六、违约责任Р1、甲方不能如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总价款金额的1%每日计算。Р2、乙方不能如期竣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总价款金额的1%每日计算。Р七、其它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补充条款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可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