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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芽村红白理事会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槐芽村红白理事会制度Р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槐芽村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Р第一条村红白理事会在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Р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Р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Р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Р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Р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Р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Р(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Р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集镇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Р第四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Р第五条理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性向村“两委”、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工作。Р(四)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Р理事会会长:马成利Р理事会成员:马少为、马学林、范选民、曹建国、刘民厚、马朋虎、马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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