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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合作协议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擅自开设、变更专用账户的。Р7、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相关义务情节严重的。Р(二)若甲方自未将甲方已收缴到的迪庆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迪庆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时,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Р(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相关条款如与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甲、乙双方应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并及时变更协议。Р(四)本协议解除、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核算和清理,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你继续有效。Р第六条附则Р(一)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Р(二)本协议规定的办理业务期间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因特殊情况必需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将在银行对公业务系统和人民银行金库能够开办业务的第一时间按照甲方要求给农民工支付工资。Р(三)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斯满自动续约,双方若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每年1月1日至20日期间为双方对协议履行情况的评估及续约期。协议履行期间,不因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变更而影响其效力。Р(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解除、终止本协议的,需征得对方同意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方可解除、终止本协议,双方在解除、终止本协议协商过程中对本协议没有争议的部分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Р(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友好协商协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Р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Р签字: 签字: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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