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采场、排土场边坡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政府。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Р现场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矿调度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现状,报警方式采用对讲机或电话通讯,应急值守人员明确事故状态后及时通报矿安委会成员。Р2.1.5.1应急通讯信息Р岗位Р姓名Р手机号码Р总经理Р矿长Р安全环保部副部长Р生产部部长Р销售部副部长Р技术部副部长Р采煤队队长Р综合部部长Р达拉特旗水政队队长Р苏忠Р13604775070Р达拉特旗水务局书记Р白宝音Р13947728378Р急救电话Р120Р消防警电话Р119Р匪警电话Р110Р值守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并明确事故等级后,及时落实救援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同时通过电话通讯及时向矿安委会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矿安委会2小时内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救援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情况。Р2.1.6应急处置Р2.1.6.1 响应分级Р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级,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Р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Р2.1.6.2 响应程序Р发生坍塌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根据坍塌的严重性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如需启动,迅速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向安监局报告,及时落实救援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增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