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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价文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受理书的,由有备案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备案受理书,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Р (二)甲方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Р甲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Р甲方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甲方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Р (五)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Р (六)甲方除以上承诺事项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发生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承诺方(甲方):宁波市奉化东环建筑材料厂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联系电话:Р行政主管部门(乙方):(盖公章)Р Р Р 年月日Р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送达回执单Р送达机关Р奉化区环境保护局Р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Р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技改项目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奉环建备2018-021Р送达地点Р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Р送达人Р送达时间Р受送达单位Р宁波市奉化东环建筑材料厂Р收件人Р收件时间Р送达文书内容是否已全部阅知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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